目 录
第一部分 清城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清城区委宣传部2017年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清城区委宣传部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城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
(二)对区直宣传文化系统包括文化艺术、新闻等部门实施指导、协调、管理。
(三)负责组织指导理论学习、理论教育、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会同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四)制订计划部署全区性的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开展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宣传;区委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的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五)负责舆论导向;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宣传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全区“四个文明”建设进行重大新闻报道。
(六)组织统筹好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区委、区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要政务活动,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接受采访的有关工作。
(七)宏观指导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考核、培训工作。
(八)研究制订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指导、部署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开展。
(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区宣传文化系统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工作的干部。
(十)负责做好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决算为部本级决算。
(二)区委宣传部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文明建设综合股、理论宣传办公室。2013年12月,经清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文同意,清城区委宣传部加挂“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牌子。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是区委宣传部下属独立核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区文联于2012年划归区委宣传部管理。
三、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现有在编在职人员(含文联)10人,政府聘员1人,社会购买服务人员10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清城区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清城区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清城区委宣传部2017年度总收入1415.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1415.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22.10万元,增加138.43 %。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创文宣传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事业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4.经营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5.其他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1.50万元,减少100 %。原因主要是减少省级文化消费补贴和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及书籍编印费。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清城区宣传部2017年度总支出 1434.5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49.46 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事务、宣传事务及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4.61万元,减少10.8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27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文化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24万元,702.91%,主要原因是其他文化项目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4.09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万元,减少74.58%,主要原因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目支出减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2.40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减少1.23%,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项目支出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14.9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114.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新增支出项目。
6.住房保障(类)支出36.6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改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1.54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新增购房补贴项目经费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清城区委宣传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1415.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15.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11.92万元,增长180.9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益宣传、文化消费项目、书籍编印费、购买社会服务人员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清城区委宣传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3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34.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990.21万元,增长222.8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0.65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423.06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其他宣传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 25.7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827.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09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务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114.9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36.6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清城区委宣传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3.86万元,完成预算 10万元的3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3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 94.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7万元的 14.7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3万元,上升0.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升0.45 万元,下降1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2万元,下降28.9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租赁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83万元,占 73.32%;公务接待费支出 1.03万元,占26.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2.83万元,2017年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外出办公。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7次,接待人数共159人。主要包括兄弟单位和新闻媒体。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7万元,比上年减少43.39万元,减少90.47%。主要原因是:其它商品和服务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8万元(办公用品购置费用)、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1.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2017年度我单位绩效评价良好。
2.主要的民生项目。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主要的民生项目。
3.重点支出项目。2017年度我单位重点支出项目为公益宣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